你被撞倒嗎?活該。

是日某報新聞題為「內地女客睇錯燈 遭跑車撞飛兩米」。在中港矛盾空前嚴重的今日,看到大陸或內地這些字眼,難免不先架一副有色眼鏡,才繼續把段落細閱下去。

然而,努力嘗試對事不對人,標題那「睇錯」兩字之運用,著實教人摸不著頭腦。有馬路也就有交通燈,達到一定程度城市化的地區,設置交通燈是必然的,而紅與綠,所象徵的意義,也早已植根於普遍受教育的孩子的腦海。紅色當然是警告意味濃的一款顏色,即使未必人人天生都因紅生畏,但燈上那站著的人型圖示,文盲也不會看不懂。一輩子沒看過交通燈的人,未曾過過馬路的人,大抵也可以隨波逐流地看看身邊的人怎樣過馬路,入鄉隨俗嘛,一般人到了陌生的異地,總不該亂來。

偏偏,大陸人就總是有著這份比天高比地厚的豪情壯志,在深信人命寶貴的同時,又以為自己像義和團民般刀槍不入、鋼鐵煉成,覺得司機總會讓總會讓,也就大搖大擺不顧一切地我行我素,走他們自己愛走的路。有能力來港的大陸人,大抵也不會是從西北山區遠道而來,從小看到大的交通燈號,為甚麼會看錯?若因傷風感冒,而神志不清,那就不要在街上見亂逛,要逛,或是要到診所去,也至少找個可信任的親友隨行。如果這宗交通意外是不幸,那發生在香港,就是不幸中之大幸。因為,我可以肯定,司機是香港人的話,絕對不會倒車兩米再往前輾幾下然後逃之夭夭。

自己不惜身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最麻煩是企圖跳樓死去卻不死,反壓斃了大廈門前路過的可憐人。肇事司機無辜捲入交通意外,平凡生活被打擾,明明自己依足燈號法例精明駕駛,若說內地婦是「慘捱車撞重傷」,司機大抵更慘。意外發生後,一輛輛警車救護車趕至救治及處理路面情況,醫療資源與警力又被非本地人所虛耗。而佐敦道與彌敦道交界,屬於繁忙路口,如此鬧一鬧,車龍又無法避免地堵在一邊。

報章報道用字分明備袒大陸人,意在淡化其罪行,不辨是非,教人心灰意冷——明明是不守法過路,還以大意失神來掩飾。無線電視劇都常有這樣的對白,「你不仁,我不義」。香港人今日的冷漠無情,都是緣於他們的野蠻不義。是的,我現在就是要「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認為內地婦自食其果代表的是天地有正氣,還不快點來扣我歧視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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