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了還是要等

如果我太累,及時地道別絕對有罪。

人人都說,快樂好。開心,似乎才是合情合理的常態,而快樂,彷彿就是看著就覺得不能再更正面了的字眼。 因為快樂好,而人生又甚為苦短,於是也就衍生了勸人的人,和被勸的人。勸人的,樂天積極,或明明自己也受苦卻一臉「我自己受夠所以先唔想你又沉淪」的愁容,對別人喊著人應該換個角度思考,讓自己的人生過得快樂一點,輕鬆一點的老話。被勸的,明明於生命有所覺悟,早早洞悉了活著的痛楚,卻因為太喜導人向善的旁人,而把理性的想法自我扭曲成病態與抑鬱。

大多數人都被迫分裂成一時勸人跟一時被勸的人。忽發牢騷,都緣於生無可戀的虛無與彷徨,人空蕩蕩的,甚麼都不想做,甚麼也不想思考,只想逃避。逃避一切的最佳方法是死亡,但死亡不輕易,家累便是一道德責任,因自己的逝去而苦的人不會少,也就只能逃到無人之境暫避。這種無助感,三言兩語跟長篇大論都不會解釋得清楚,因為樂觀的人,跟悲觀的人,是無論如何也談不攏嘴的,就像極右派跟極左派,政治理念本來就迥異,談到天光天黑再天光天黑,終點也不會忽然就爆出一個美滿的共識,讓堅信市場的人放棄森林定律。

一體均霑孤獨的淒美的同路人相認,靠的只是通感。我們即便都想得很悲,都灰得很徹底,都不會真能靠近如摰友,只會留下「I know that feel bro」的安慰。我們無法否定人都不抗拒快樂的事實——快樂不單是沒人抗拒,也沒人能夠抗拒。它像令人沉迷的性愛跟高潮一樣,對人有莫大的吸引力。人生之目標無疑是為快樂而活,只是受難才是人生的現實。最教人恐懼的當然不是快樂本身,是現實,是失去快樂之後,人必須迎來折磨的痛楚。

但我們碰不著快樂,它來的時候,又份外不敢相信它真的來到。快樂的感覺持續越久,緊隨其後的,越是極度的痛苦。我們,大抵只是份外害怕與快樂共生的痛苦而已,像有人恐懼蝴蝶,有人恐懼青草,有人恐懼黑夜。這種驚恐,不必同時捎來能服人的理由,為甚麼要害怕一件事情一件物體,硬要說清,大抵都只是心結跟陰影。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失去時份外教人難以忘懷,後遺症嚴重,傷者復原需時極長。擁有過,自然又不願面對失去,寧願快樂像艘無用的船一般擱淺著在岸邊。

時日久了,船就會成了慣性的風景,曾經的好看,曾經讓海平面不那麼單調的漂亮,都隨著融船入景的必然性而不再獨特。快樂同樣會跟風景一樣使人麻木。一級的快樂平淡了,人就要追二級的三級的,追不到,則失落。更別說快樂的難得,一級也難得,其次是得到了手又不見得與它共生的不可捉摸性會消褪。

無慾無求,無大喜,也就無大悲。目前尚未有此修為,便望一朝功成,到了一朝功成,不愁不樂,也許經營人生也屬無謂。乾脆躲著快樂,絲毫也不碰,是壓抑自己慾望的行為,但壓抑它,都是為了換取苛延殘喘的勇氣 。放縱的話,迎來的死亡時刻更快,這是我們的自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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