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那媽,殘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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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起考強制性中文增補課程的試,我滿身散發著的只有暴躁。這暴躁的原因,一是病氣未除,二是對考試內容厭惡,三是早起的艱辛。

想當年,我是個相當熱衷於考試的人。小學時候,可以提早放學,又不用額外用甚麼功,便有說不出的喜滋滋。中學時候,學業是終極的糜爛,甚麼都不懂,愣著半日又可以回家,考試總比正常上課日子輕鬆。到了投身公開考試的兩個年頭,橫著「坐斷東南戰未休」的氣魄,沒想過自己拿不到要拿的成績,自己都覺著自己挾著一股騰騰的殺氣進出。記得有次文學因的士司機找不著目標地點而遲了到,也依舊地泰然自若,因為時間於我,永遠充裕。

最漫長最難熬的時間是試終後收卷的十數分鐘而已。規模越大的,影響越大的,人們檢查試卷的心就越細。期間百無聊賴,筆不能動,電話開不得,教人相當苦悶。但更教人苦悶的是離開的時候的人潮。好離群索居的我,最懼怕的就是擠啊擠的場合,在人與人之間走兩步停兩秒,摩肩接踵,碰著就不自在。吵耳的賽後檢討,在耳畔嗶嗶叭叭,我完全沒有興趣聽——完了就是完了,考試反正又不是求學識,錯了也無所謂。

我喜歡看人人認真的世態,大家都認真,似乎這踏實的軌道就能繼續接駁下去。坐在試場的後方是最具娛樂性的,一覽無遺的是蟄伏案上的頭殼,就像站在高處往城市的中心俯瞰,有燈也就有人。但考試這回事,畢竟重重複複了十數年,到了今日,已越來越無法為我帶來刺激感和新鮮感。曾經以為升讀了大學,就等於重獲自由,不用再像聽候發落的囚犯般坐困愁城,誰不知,末段三年,還得踏過去。

考試分三個項目,一是找語病,二是寫殘體字,三是實用文寫作。殘體字我曾經習得一手,都是為了應付高考中史和文學兩科的緣故。因為限時之內,答題那字量得要多,手不能痠之餘,字速也得加快。我本來寫字也算是相當高速那一撮了,為了洋洋灑灑地揮筆的快感,也還是得靠攏筆劃少一點的殘體字以竟功。後來終於撇脫了中學生的身分,寫中文毋須再趕頭趕命了,也就不由自主地致力督促自己停止醜化中文。誰知道殘體字這惡物拂了一身還滿,如今要用時又得悔恨對它不夠熟稔了。

在課程中,講義把學習殘體字形容成世界潮流。既是浩浩蕩蕩的世界潮流,按孫中山的說法,那自然是「順之者昌」,結果,時至今日,不用殘體字的地方,就只剩香港跟台灣了。而香港大學人人皆俊傑,處處皆英雄,我們從中自不難知香港跟台灣相比,是要識事務多少。舊時曾與某大學的本科生同聲一嘲他大學設立體育為必修項目,原因是為了讓學生身體好,覺著膚淺與形式化,誰不知這邊廂的必修課程,對學生仕途更好,完全不膚淺和形式化。

迫高個子削短雙腿來遷就矮個子,聽起來,是奇怪的。不過,太陽底下無新事,再怪的事,添了血濃於水的說法,添了經濟效益的關照,也就會毫不詭異了。小時候被迫學毛筆書法,沒練就一手剛健的靈氣,今日被迫學習殘體字,不但無助於靈性修行,更沾了幾分本來已相當濃重的匪氣,掉那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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