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把所有雜物都清走了,床褥沒了蓋掩,房間空了半邊。剩下的只是一小筐瑣碎的毫子,一大瓶難飲的酒,跟水松木板上幾十顆我答應了在她離開後會為她移除的遺物。
這自然讓我追溯著過去起來。我在這裡,是從來沒有獨自佔著雙人份的空間的。頭一日搬到這裡,入目皆是隨處放的胸圍與啤酒罐,前後兩者的大小更能夠一拼。曾經擔心過室友會否很不平易近人,但那總是沒大礙的,大不了就搬來又搬去,回到侷促的家裡。但自由的氣息太吸引,搬來了,其實我是不會搬走的。
於是這相遇不得不說是一重運氣。S君是我在過去廿年都沒有遇著過的人種。她性格樂觀,老是為芝麻綠豆般的小事哭哭啼啼卻不會惹人反感,人脈很廣,朋友很多,待人也很真誠(內心不真誠也能表現得很真誠)。她不能言善辯,但是非常健談,在任何時候跟任何人都可以打開話匣子。這點我花了兩年時間也學習不來,不過,我也清楚自己跟待人友好態度不吻合,所以也用不著沾著她這天生的優點。
滿口流利英語的她曾經放洋留學,骨子裡思想傳統,行為卻相反地開放,正宗白皮黃心。到就近的蘭桂坊尋樂趣也順理成章地成了她一大嗜好。我自始至終都厭惡一群女子跑到夜店放浪形骸的舉動,但為了免除「不讀聖經不能批評聖經」的回擊,我倒也隨行過三、四次。事實上,當她們成為了我的朋友後,我越來越能明瞭她們的心態,歸納她們的想法。她們認為她們只是到夜店享受重節奏音樂跟酒精,不去白不去,因為ladies’ night豁免她們一切收費。她們認為被揩油水沒大不了,她們有腳能逃,有身位能閃避。她們認為在大家都放下拘謹、不顧身世的時候,混熟的速度會是最快的。她們堅稱她們視異性的調情為騷擾,毫無好感,到夜店只為跟友人have fun。
後來我實在再無意慾去comment她們的ways of having fun。不過,她們三、四時才歸來,我往往都會被弄醒。她們有些亢奮未消,會在走廊上脫衣奔走,或倒在浴室裡睡到天亮。嘔吐則是少不免的重頭戲。轉眼過去,這樣的生活就持續了兩年。大學生跟晚睡晚起,似乎不得不互相纏上。
起初遷來,以為自己可以若無其事地寄居,困自己在自己的空間裡不受影響。就像我起初遷來,望向窗外那堅尼地城的海景,覺著怡人,以此為寄宿其中一個原因一般。後來,它一直都以變化不大的姿態靜靜地擺弄它的怡人,可是人生活在它的旁邊,自然也就會把它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沒故意忽略,也沒故意注意。最終在記憶裡留下的,反而是船隻在晨早靠岸的滋擾聲。它的聲響,似被擱在木桌上的電話在震動一般,長長一拖,夢中人也就醒過來。想要入睡時,海傍傳來鳴鳴響,難免躁狂,聽不著它時,又份外不適。
這與寶翠園住戶共同擁有的西環海景,畢竟不是最完美的香港海景。但是,完美終究不可能屬於我們,也不存在,好過,也就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