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同性戀嗎?」其實我們是不應該把問題處理得這樣笨拙的。跟「你會喜歡一個跟你是同樣性別的人嗎」相比,「你會喜歡男人/女人嗎」也是個笨拙的提問方式,因為人先是人,才是男人或是女人,才是孩子或是老人,才是父母或是子女。
或者大家需要得知的,從來不是一個人是不是或會不會愛上另一個人,只是好奇被質問者的勇氣。快問快答,一切從簡,反正大家需要的只是片面的認識。把問題調整得「直接」一些,大家也能擷取「準確」一些的資訊,人越刻板,相交時間越能減省,就像經濟學中那社會分工會提高經濟效益的理論。
把這個人限死在裝嵌部,把那個人限死在油漆部,以後,他就是從事裝嵌那口釘,而另一個人則是日日夜夜在填顏色的另一口釘。如果他們沒感到甚麼痛苦,也就不會忽然覺醒,留守在自己的部門,在自己的安全區內,就將會是他們的結局。同理,性別定型的目的只是令每個人都成為社會的工具,讓大家依據自己的身分把自己和他人都歸邊和管制。這明明是對人類的規限,性自由跟性取向自由就是讓人從其中解放出來,認識自己的本性。可笑的是,很多人非常安分於他或她自己的男或女的標籤中,並覺得自己正在捍衛至高無上的道德倫理。以上指向的,不單是教徒,更是每口平庸的釘。
自古以來,不分中外,同性之間的親密行為甚至是性行為都不太受到譴責,有時候更會受到表揚。「性傾向」的分類,並沒今時今日明顯和刻意。資本主義需要奴隸乖乖當奴,讓人人都成為機器的一部分,而不少人也真的蒙蔽著自己的雙眼聽教聽話地盡忠職守。同性戀的漸被病理化,正是因為這種戀愛方式無助生產,更會挑動人們脫離常規的心。
結合著宗教一起壯大的資本主義,推崇異性戀一夫一妻制的手段之一,是把女性打為「捱騾仔」的一方。她們的功能(人實在不該被冠以如此字眼)是在男性勞動者到工廠工作受到剝削之後成為他們的慰藉。不談心靈上的,實際上的重要兩點,就是她們要打理家務和生育。在這個情況下,男性有男性的「義務」,女性也有女性的「義務」,不婚、離婚、同性性行為都是不當的,性行為活躍的女性(在今日則會被歸類為性解放者)皆被認為是「蕩婦」,只為歡愉不為生育所進行的性行為更必須受到世人強烈的譴責。這在今人的眼中,自是荒謬絕倫,但更荒謬絕倫的是,我們這個世代,這個社會,依然沒有逃出這個牢籠,還在跟恐同的人爭辯到底怎樣才是自然的愛的論題。其實,人們硬要糾纏於同性戀是不是這個問題,都是因為他們重視的是道不道德,而非自不自然。不自然的指控,其實只是他們的一件排除異己工具。如果必須要談甚麼才是自然,在上古社會與現今社會之間,大概前者是輸不了的,至少他們不用食毒蛋毒菜毒奶粉。
而以宗教之名排擠少數,翻揭歷史,就顯見是教會的老技倆。信得深信得真的人依其道而行,好歹是一種自知的堅持,比自甘愚昧的人要好。教徒恐同,恐得「有理有節」,說不出某章某節為自己的理據,也總粗略地說得出理念為何。非教徒恐同,是相對盲目和無理的。他們只會說得出「睇住兩個麻甩佬攬埋一齊就核突」或「啲女畀TB溝哂喇」這些主觀至極的說話,完全不涉理性思辯的過程。傳統家庭倫理需要捍衛是他們最後的武器,因為很多人都覺得社會規則打破不得,但是,到此為止,就是教條的全部。他們不深究家庭制度的弊處,不體諒妨礙兩個靈魂相知不得的苦覺,不知道一男一女以外的可能性。風氣改變的翻天覆地、宗教的影響力驟降和人們隨著得著自由而變得自主和聰明,盡是一般教會和普通教徒的憂慮。
社會鼓勵人們嚮往一夫一妻制的美滿婚姻,而非帶有愛的兩人結合。所謂美滿婚姻,是個常常被派上用場的字眼。事實上,美滿與否,從來只是一個比較。在人的認知範圍中,跟十個人交往過了,最後這一個是最能令他滿意的一個,於是他們成家立室,認定對方是人生伴侶。然而,這只代表他的妻子是個最好的選擇,並不代表就是最好。最好的,永遠是yet to come的,最好的,可能不是女性,而是跟自己同性的人。婚姻之所以美滿,其中成分少不得的是社會的認同。為著社會的認同,人人都在汲汲營營,跋前躓後,在律己的同時不忘以自己就是道德的姿態訓示旁人,甚至霸道得要求「拗直」喜歡同性的人。
普通人以為同性戀與否是一個選擇,其實是因為普通人都習慣選擇。他們不會明白,真正的愛情,其實由不到人選擇。當你能夠選擇前進還是後退時,這緣分,必然是薄如蟬翼的,或根本不屬於你的。美國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曾親身遠赴薩摩亞群島對一個「文明相對落後」的部落進行觀察、紀錄、分析,其後出版《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與氣質》一書。她得出的研究結果是相當離經叛道的:性別氣質是由文化社會所建構的產物。田野調查的結果一出,點明社會文化對於性別及其氣質的影響力不容小覷——「人類的天性是那樣地柔順,那樣地具有可塑性,可以精確地、並有差別地應答周圍多變的文化環境刺激。」她更進一步說明:「於是,我們說性別之間標準化了的人格差異也是由文化『監製』的。」我們都不知不覺地被社會塑造思考模式,若不橫起心來突破和衝擊固步自封的自己和要求每個人都固步自封的社會,根本沒有真正的選擇。
既然我們大都是被「監製」的,一個敢於自外於世道的人要跟一個安於封閉制度的人在一起,不安感的存在是必然的。例如一位決心不理膚色的界限的黑人追求的對象是位白人,例如一位一把年紀的老人愛上了一位弱冠之年的少年,例如男子碰著男子。追求的過程在不同的世代都會相當艱難,他們就算打動得了對方的心,對方也未免就是做足心理準備為愛而越軌的人。越道德倫理的軌,越社會規範的軌,代價比一腳踏兩船沉重百倍。「不倫之戀」從來不只是家人之間相愛,悲劇收場之多,是因為社會把太多自由戀愛都打成「不倫」,而懦弱的人,寧願放棄愛情,眼睜睜地「等整個世界換風氣」,卻不會當個有自由意志的人,敢於換掉整個世界的風氣,付出努力讓自己和懦弱的人有所得益。
「你係基佬梗係撐基佬喇」這類的抨擊反映的完全是人的思想落後。走在前方關心不同議題的人從來不偉大,他們之所以「激進」,都不過因為自私——受的苦比較多,同情心比較強。歌詞唱著「二百年後在一起/應該不怕旁人不服氣」,自私卻可以把它唱成「不應該怕旁人不服氣」。說到尾,只有自私之心,能夠推動人捍衛自己的權益,爭取自己的自由,決定自己的命運。這自私是那些終日勸籲別人罷手和停止挑戰權威的從俗主流所無的,而它卻一直在刺激和影響著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