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路姆西有個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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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姆西一掉而紅,名留青史是必然的。但是,這隻公仔的價值在「社運刺激消費」以外不但是零,更是負數。大家視其為一種示威形式,但它在香港這個時局裡卻又根本毫無實效,那它的作用就自然跟香港人講「屌你老母」一樣,講完發洩完便當了事,而對方的高堂,從來未被打擾。

抗爭這回事,開開心心玩諧音是沒有意義的。當全世界都聲稱兼以實際行動去搶路姆西留個紀念,這麼一搞,就已經將路姆西變成潮物。當一件成本極低的白tee被陳冠希穿一穿,其本身耐不耐穿就馬上被轉移到陳冠希身上。世間萬物,一潮,就等於空廢,就等於蒼白無力,就等於點綴性大增,因為具殺傷力的、認真起來的,從來沒有可能成為潮流。暴力之所以永遠有先鋒性,有破壞性,有革命性,就是因為暴力從來不是持久戰。暴力用於推翻和改變,這是剎那的事情,再長也不會拖延成消耗戰,然後人人就會著手推倒建制之後的重建同整治。屆時「路姆西之變」大獲全勝,你歡喜買幾多隻路姆西去紀念,都沒所謂。

掟無傷大雅之物例如雞蛋皮鞋,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市民才做的,因為你擺擺姿態,下示威對象馬威,他已經會三省吾身,面壁思過。那是因為人家本來有選票在手,棄投票一途而以掟雞蛋示意,親自下手,可見怨氣不小。反觀香港,則明顯地是不民主之地,而且法治意識江河日下,一區元首更可以完全忽略民意兼影響司法,人人怨氣都極為濃重是可以預期的。所以,就算你掟汽油彈,亦算不上有幾激,佢用政策強姦你,你用暴力警告佢,是為以直報怨,合理非常。

覺得掟雞蛋蕃茄都過激的人,一定會講,「嘩?洗唔洗呀?掟路姆西咪算囉!」,又或者是「贏咗示威,輸咗素質,值得嗎?」這類說話。口吻似曾相識,好和平吧,好理性吧?對不義政府只懂小罵大幫忙的人,只是一批僅次於擺明車馬維穩的自私既得利益者、同樣拖累香港抗爭成功的人,如果真要一Q清了港共政府的袋口,就不得不除之而後快。

但是,一個人掟是不會奏送的,真要行動,就要抓緊法不治眾這一點去掟,要不就趁梁振英落區混亂萬分的時候突襲,教他吃不著兜著走,到 去廁所清洗蛋液都沒有時間。如果還是害怕被追究,怕警方以蛋殼為罪證追查指紋,也大可以笠隻手套才出擊。

無奈,整件事一字咁淺——香港人就是滿足於掟路姆西,跟大陸網民接軌,用閃閃縮縮的「抗爭工具」去「表達不滿」,而不敢用得體又合義的暴力去示威。既然如此地淆,如此地品德高尚,選擇了啞忍,也就沒有資格,在茶餘飯後的時候埋怨香港地環境如何壞,經濟如何差,因為這一切都是共業,大家都是幫兇。

到宜家傢俬排隊消費路姆西是沒甚麼好挑剔的,湊熱鬧是一種感染,跟六四晚會好些人一樣,雖然他們只是去打卡看戲,不過到了場,總算是功德。然而,明明已經在社運圈子裡面的人,仍以虛晃的招數為招數,無聊的突襲為突襲,搶購路姆西然後大嘲特嘲就算一種抗爭,我們又有甚麼資格笑別人階段性勝利的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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