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好似陳婉容一樣用所謂客觀理性去誤導人,結果令人人都焦點錯放,忽略香港人利益被出賣的真象。何喜華之流,也是其中一分子。
何喜華與左翼人士和部分保皇黨一樣,自始至終一直引導大眾將焦點置於家庭團聚所謂人權,但事實上,香港人及香港法律都從來未有阻止人們行使這個權利。他這類人往往自命客觀理性,不停抹黑持相反意見的人是訴諸民粹、是感情用事,把對方打成不講普世價值、自私自利、法西斯排外的庸俗之徒,對於「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中的定義分歧卻隻字不提,亦從來沒有釋出「先修正漏洞,後繼續團聚」這點基本的善意。如果這批人一邊支持家庭團聚,一邊支持香港奪回審批權,屆時新移民來港搶資源都可以搶得光明正大,不須受萬人唾罵,到底何樂而不為?說到尾,他們就是不知羞恥,急於沾上香港的福利,寧走法律罅,也不願走正途,以更符合常理、更符合公平原則、更令所有人信服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香港人為大陸人冠以「蝗蟲」之名,其實是一種印象累積,而非標籤。談論到巴西人就聯想到足球,算不算標籤森巴王國?談論唐英年就聯想到車毀人亡,算不算標籤唐英年?談論成龍就聯想到房事,又算不算標籤房事龍?若要人不「標籤」,除非己莫為。大陸人在自己地方和外地都不檢點,是他們自己的事情,用不著香港人「哀其不幸」,更毋須「怒其不爭」,因為人的性格是可以改的,尤其是遭到挫折的時候。這個世界這麼大,資訊那麼爆炸,大陸人會不知道自己醜事傳千里嗎?他們就是寧願將缺點粉飾得若無其事,也不屑去跟你們港英餘孽和西方國家的規矩。
大陸人自高自大,一隻手掌拍不響,與他們和歌作樂的,則是香港這邊講大愛講包容的殉道者。殉,即有目的地犧牲生命。家國有人為之捐軀,道義有人以死一謝,情貞也有人以身相許,殉者,置生死於度外,多數偉大。有見及此,為了保存甚至推廣某種自己堅信的理念,很多人也樂於壯烈一殉,何喜華就是其中一位。在不須住滿七年才可以拿綜援這一仗取得大捷後,他下一步將挑戰同樣有七年限制的公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幫新移民爭取住屋權益,緊咬「一落地就是香港居民」這一點不放。他以自己征戰多年為傲,覺得自己協助新移民爭取權益就是彰顯法律公義,故就算走在街上時被市民指罵,甚至聲稱要「打他」,他都不會覺得委屈,甚至越多人指責,他就會越感到快慰。他以殉道者自居,閃亮的道德光環,和險峻的道德高地,自然是他主要的精神食糧。
殉道者何喜華
香港人為這批殉道者付出沉重的代價,是不遠之事。政府批款建高鐵,so what?只要它一日不爆炸或脫軌,外遊或公幹的市民未嘗不可姑息,因為其他交通工具仍然可用,高鐵不是唯一選擇。可是,政府不開不開還須開了的福利大門,本由少量新移民和本地人同享的一個福利餅,就會被大批以家庭團眾為名的人大快朵頤而後連碎屑也不剩。當日我也曾反高鐵,但我不會拿高鐵撥款充當大巫,去襯托綜援開支這頭小巫,因為這是兩碼子的事情,如果刻意混為一談,我也過不了自己良心一關。
明明在講何謂「香港居民」之際,顧左右而言高鐵的人們,殉道殉得很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