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寫了篇題為《就連電視都不會做了》的散文,以先抑後揚的方式誇獎了大陸電視真人騷「十分認真地在做電視」,進而批評了香港電視界的無比墮落,行雲流水,狠準出拳而無傷,真不愧是文化人的典範。
梁文道奠定全文基調為不要強求音樂質素,相當明智。的確,眾所周知,流行音樂類型繁多,但流行音樂市場卻從來不是能納百川之海。唱得街知巷聞的歌之所以必須具備流行元素,緣於聽眾口味局限,將音樂路向縮得狹窄,多於音樂人不欲擴闊大家的耳界,以及電視台沒有做出尊重音樂的節目。因此,《我是歌手》這種節目,不論是韓國的原裝版本,抑或是有中國特色的版本,側重娛樂多於側重音樂,其實都是無可厚非的。當人家的製作動機,打從一開始就不是推動所有流行音樂類型的發展,而是賺錢賺錢賺大錢,某人強求一心賺錢的電視台去「尊重音樂,推動流行音樂工業的發展」,那分明就只是一個脫離現實的期許,一種不切實際的責難。梁文道以此切入,表面上不滿大陸節目質素,實際上卻是在為它們說好話。
順著讀下去,讀者難免默默點頭,認同梁文道——啊,這畢竟是個大眾化的節目,經商業計算的節目,罵甚麼罵呢。是的,即便 Trot(韓國演歌,是在朝鮮半島的傳統流行樂)仍然在韓國樂壇佔一席位,電視台也不會為了推動非主流音樂而找人到韓版《我是歌手》裡演繹Trot,道理就正如台灣電視台也不會有良心得開拍一檔台語歌唱比賽來推廣台語音樂一樣。一切情有可原,所以我們不應該非難大陸電視節目,生意應當如此。再說,韓國的現場觀眾聽歌聽得癡醉入神的程度,也是跟大陸現場觀眾難分高下的,那就是說,造假與誇張的中韓文化差異,簡直不存在。那麼,我們又憑甚麼指控《我是歌手》無益於世,大陸電視節目就是惡俗呢?要嘲笑,又何以不把韓國觀眾也一併嘲笑?
所以深知大陸真人騷節目文化惡俗的梁文道便順勢叫大家寬容一點,學習欣賞大陸人的長處,體諒他人的難處,不要只知眼紅人好,貽笑大方。他最後一段「更想說的」——也就是真正文旨,其實是香港人沒有資格看輕大陸人。身為「公知」,他理性,大愛,看不過眼香港人的自高自大,所以在褒揚大陸成功之際,不忘以一柄短刀刺一刺港燦的墮落,敲響警世鐘。
事關在梁文道眼中,大陸節目造馬造假,潛規則多,戲劇效果刻意,確有不堪之處,但至少人家收視報捷,大收旺場,所以以成效衡量,「這些節目真是好節目」。反觀香港,手法同樣污穢,「硬捧林峯做歌王」,環境同樣黑暗,「主持人取笑女歌手衣着,容許咪嘴」,但電視界卻仍是一池死水,無有起色。香港也曾有《超級巨聲》,聲勢卻是大不如人。他認為,香港創意產業已經不能跟大陸創意產業相比,香港人更應該向大陸人不恥下問,跪地合作或是接受融合,學習大陸電視台「認真做電視」的精神,才能有資格談論《我是歌手》是好是壞。所以,他寫《我是歌手》,不但不以健筆點評其真人騷惡俗文化現象跟大陸政治及社會文化的密切關係,反而一味拋出「不可思議」、「難以置信」這些模棱兩可的虛招,還引導香港人思考「重點不是人家有多認真地對待音樂,而是他們十分認真地在做電視」,面壁反省香港的失敗。大概,鄧紫棋北上搵真銀成名之途,他一路向北,倒也感同身受。
然而,香港縱然好不到哪裡去,也不見得就要充當陪襯大陸的臭蟲。大陸電視節目製作時候面對的制肘極多,限娛令就是一例,因此即使是從外國電視台抄襲過來的節目,也多因入鄉隨俗而稍有變質,不是參考的好對象。香港電視要找榜樣,大可放眼歐美日韓,而非向越淮而枳的大陸電視節目參考。更值得學習的,不得不提香港人都耳熟能詳的韓國綜藝節目,例如《爸爸去哪兒》、《Running Man》、《叢林的法則》等,其廣告植入得乾脆俐落,不惹人反感而娛樂效果不減,很適合香港觀眾的睼電視習慣。而質素方面,力追西方懸疑偵探劇的專業嚴謹,模倣日韓台愛情劇的成功方程式,更是香港電視界的當務之急。
我更想說的是,香港好些文化人今天眼紅梁文道,酸酸地批評梁文道北上搵真銀,其實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們自己已經做不出這樣的空洞而討好文章了。他用字含糊,他包容維穩;難道我們的文化界就很乾淨,容忍左膠橫行霸道就不算包容維穩?他的文章口味太單一;我們傳媒刊登爛文,以致屈穎妍之流都可以大放厥詞,自己人幾時都可以訪問自己人,這就算對得起香港文壇?不是人家做得太好,只是我們太過墮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