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帝的全知全能還未得以證實之前,信耶穌者明顯的無所不能已經眾人皆知。人只要往自己身上貼一張教徒的標示牌,任何傷害他人心靈的行為都自然會成為導正他人思維的義舉,奉基督之名,任何惡俗失禮都會是為藝術犧牲,任何干犯法律的事跡都會得到赦免。因為信耶穌必得永生這個承諾珠玉在前,天堂在他們眼中,變得毫無門檻,變了死後可以自出自入的地方,所以他們便肆無忌憚的行惡,不顧後果。
王祖藍素來高調宣示教徒身分,如今出席「愛爸媽,愛我家」活動反同性戀,代表了的,是所謂基督教徒之偽善不仁。要說正常,到底整個地球六十幾億人之中,有基督信仰的,過不過半數?若然不過,那主流又是否應該以王祖藍之流為異類,加以歧視?又,假如一男一女才是正常的婚姻,那一位矮小有如侏儒的王祖藍又有多正常?正常男人,起碼一米七,起碼不會站着也比自己女伴短一截,更加不會樂於易服自嘲扮小丑。這種矮男,損害全世界男性形象,拉低港男平均身高,大家都應該撿起石頭去攻擊他、歧視他,舉辦一個「反對矮男,捍衛米七」的遊行聲討他、鬧爆他,堅守最後一道道德底線。
所以說,教徒往往就是褻瀆他們自己的神最頻密的人。討厭政治的王菀之,參演電影《金雞3》,以妓女角色示人,滿口粗言,賣弄色情,教壞觀眾,又算得上甚麼好榜樣?吳君如這種演員,多演妓女無妨,但藝術家王菀之劇本到手,絕對應該不屑它,因為它的俗不可耐而辭演。偏偏,她竟然隨波逐流,自願奸淫。而王祖藍以「慳啲喇baby」一角竄紅,夥同另外兩位男性反串「搞笑」,污衊跨性別人士形象以娛樂大眾,又是否非演不可?變性人在他眼中不道德,同性戀在他眼中不道德,他是不應該「以身犯險」,為了世俗的認可,或是萬惡的金錢而低頭的。
何況,民建聯知名要員陳鑑林亦有言,「你有本事就自己創作,做乜要搞人條片」。王祖藍若真有才華,應該學似黃子華一樣,拿出骨氣,用一百巴仙原創的笑話和獨一無二的諧星形象去俘虜人心,而不是昧著他身為基督徒的那顆純潔良心,挺著一身女性裝扮貽笑人前,還食髓知味的,借模仿鄧紫棋《我是歌手》節目形象來炒作自己。王祖藍跟無綫沆瀣一氣,不單不善於主流媒體這個難得渠道履行正義,改變社會,卻總是有意無意妖魔化性小眾,灌輸一種性別刻板印象,還敢以教徒身分獻世,除了可恥,還是可恥。
其實正常是一個被廣泛濫用的詞語,正常正常,沒幾個人用得對。正確和慣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正確可以不常,慣常也時有錯漏。約定俗成的謬誤或積弊,在哪一個方面也隨便羅列得出一堆。大嶼山的嶼,應該讀「序」音,但人人讀「如」音,正音反而成了不正常,讀「序」會教人丈八金剛。初出茅廬大學生的人工,數目應該足夠他們應付生活開支之餘還可以儲蓄,但「獅子山下體現香港精神」言猶在耳,個別低薪演成集體低薪,人人也像林輝叫香港母親餵人奶頂硬上一樣,咬緊牙關死忍爛忍,要求合理人工又反而成了不正常。正常之義,隨時而變,隨地而變,更是隨勢而變,黑人當選美國總統,也曾是有歪美利堅的倫常的,王祖藍為甚麼不去糾正選出了奧巴馬的美國選民?
神愛世人,但神的子民,卻並沒有愛其他的子民。就像《動物農莊》一樣,高貴的教徒,貪污也不太污,犯罪也不算罪,只會玩屎忽的男人,則連基本人權也不配,不准性交,不准結婚,不准妄想廝守一世。主宰一切,掌管萬物,原來只要信靠耶穌,不單是猶太人被允許復國,就算是某亞洲小城市的保守中產,都可以無所不能。
連宗教自由都不尊重,還敢學人講普世價值?!爭取民主?批評中共?指駡CY?
因王祖藍企出來支持教會保守倫理,便要被恥笑身高?被咒下地獄?
你係咪有閱讀能力障礙?砍掉重練吧。
顯然目的就不是要恥笑他身高,是把歧視者的眼光極端化,讓人更容易明白其中的問題和諷刺他們。如果你覺得那一段話是歧視,那為什麼貶低同性戀和跨性別人士就不是?因為他們喜歡同性,或者不覺得自己是男性也不覺得自己是女性,所以就應該被否定被指責被恥笑被迫害?宗教自由你真的明白?宗教自由指的是人有選擇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不是讓一個宗教可以打著自由的旗號淩駕他人的自由剝削他人的基本權利。另外,如果說宗教自由和普世價值、民主還有點關係的話,我不知道又和中共CY有什麼關係了?
教會保守倫理當然可以。可以不支持,但是不應該冒犯尊嚴。他那些演出公然就是在醜化跨性別人士的形象,可不僅僅是不支持,根本就是在踐踏別人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