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在異鄉為異人

camus

近來我妹從書局買來了一本卡繆的《異鄉人》,這使我非常震驚而安慰。我妹說,她是因為看到書背的介紹——

他們說,媽媽死了,我沒哭;這是無情,該死。

隔天就和女友廝混;這是不孝,該死。

挑撥朋友仇家互鬥;這是不義,該死。

我合該天地不容,人神共憤,

但你們企圖用來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麼?

我殺了人,只因為夏日陽光刺眼太熱。

而想到了我,於是決定買的。想到過往我總是嫌棄她喜好的書籍,我感覺如今自己總算栽出了一點花香,為她埋下過進步的種子。沒有我的存在,或是我的鞭策,處身於這麼一個落後的地方,這麼一個普通的家庭,怕且也不可能有甚麼人或事,會驅使得到她脫離庸俗,去接觸一本無人問津的《異鄉人》。

而如果她沒有脫離庸俗,今時今日,大概她就會成為了那些治癒系作家的擁躉,然後在我的眼中縮得更為俗不可耐,而我在她的眼中又變大得更為高不可攀。畢竟,我們兩人的距離從一開始就懸殊。她小時候看梁望峯,或是君比,或是那些自以為專門寫作青少年文學的垃圾,而我從步入圖書館起,就是由兒童版資治通鑑或是歷史叢書開始摸索的。當時,兩個書櫃並列,那些我自小購入的書,都要比她中學才添置的要有意義。因此,雖則我不奢望把她也拉進跟我同樣沉重的童年,還是一直對她的選擇冷嘲熱諷,以期刺激得到她放棄那些讀了比不讀還要後果嚴重的所謂書。

我對於書和藝術的看法,從來是專制的。放一塊鏡子在偌大的展覽廳之中,任一道白牆和一面玻璃控訴人性的所謂當代藝術,不是我那杯茶。三歲小朋友的攝影作品展,看著也覺得自己在跌跌撞撞的所謂作品,也不是我那杯茶。審美,永遠有高低之分,有些文學,是注定比其他文學更高尚的,因為不同作家的個性和智慧都不同。如果無益於世的文字,也得非強框一個流行文學的名目不可,那絕對只是褻瀆了其他文學而已。那不會是所謂拉闊光譜,也不會是包容不同創作。

所以當鄺俊宇之流也成為了不少人口中的「一眾年輕人的偶像」,其實香港社會病入膏肓之大弊,比這位仁兄營銷策略之成功更值得研究。一堆我不為意掃讀到一小段也會立刻起雞皮的文字,一堆文句不通的散行斷句,一堆為讀者的天真無聊製造的藉口,就是今日廣受歡迎的年輕人文學,就成就了主流後生的新一位偶像。身為一件也在寫字而沒有幾多擁躉的蛋散,我應作何感想呢?葡萄嗎?妒忌嗎?No,我只想很莎士比亞的講一句——啊,可悲的香港啊,我想移民。

因為那是一種連我自己都會看不起自己的所謂爆紅。遷就一大群愚昧的讀者,一整個低能的社會,以收穫名成利就。一個聲稱自己喜歡讀邱吉爾和林肯傳記、衛斯理和蔡子強的新君王論的人,竟然每日都在男孩來女孩去的,為做別人的「樹洞」為榮,盡在寫一些連傷春悲秋都不如的文字。以報告文學成家的邱吉爾,鄺俊宇本人非常欣賞的邱吉爾,突然翻生,大概也不能不為之而齒冷。

當一位以寫作成名的人,用上了《愛你,若只如初見》為書名,然後講得出自己化用了納蘭性德《木蘭花令 · 擬古決絕詞》的「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就得到了「識見不凡」這個嘉許,我用上了王維《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的「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啪啪啪」為文題,應該也是內涵深厚得啪啪啪啪的。就算贏不來一個啪啪啪啪的讚美,也起碼有啪啪啪啪的資格了吧?我啪。

我忽然感覺通篇啪啪啪啪,在藝術技巧上,比男孩來女孩去還要淒美。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Twitter picture

您的留言將使用 Twitter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