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敢說出來的真實想法是,其實大家都很想有人在警民衝突之中重傷致死。而最好的劇本,就是警察被市民迫至發狂,大舉鎮壓,然後在混亂之中,被大家逮住他們誤殺平民的暴行,一石激起千里浪。緊接下來,說好的道德感召,就會星火燎原,席捲全港。最後人人也是犧牲者,五十萬人佔領中環,奸角終於受到制裁,大團圓謝幕。
大家口裡說得很光彩,其實都是在逃避自己如此實事求是的內心。假如大家並不認為求死是一個相當有效的方法,並沒有要演一齣轟轟烈烈的公民悲劇去煽動民憤,我實在無法理解主事者屢次刻意鼓動跟隨者與警察短兵相接的原因。
政總外面佈了重防,警察又會隨時驅趕,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必然情況。然而,參與者不單兩手空空就去抗爭,穿條短裙悠閒圍觀,還連電單車頭盔或是自衛用手腳護甲這些基本防具都不帶備,舉高雙手,任人怒噴,堅持不還拖。你不犯人,不等於人不犯你,上陣抗爭,就算無心殺敵,正常人也會略為武裝自己,但他們卻樂於在鏡頭前壯烈地罹難,然後將勉力睜開刺痛雙眼的一刻公諸於世界。這不是一心一意自討苦吃,要令看在眼裡的沉默大多數都為之動容,還能出於甚麼心態?
所以警察一次比一次憎恨市民,也是不難理解的。人家投身警隊,參與演出,本來是想擔正做主角的。就算社會形勢驟變,做不了主角,他們都寧願以討人歡喜的綠葉角色粉墨登場,行行企企,年宵期間疏導人群,繁忙時間指揮交通,而非淪落到飾演要背負所有觀眾唾罵的奸人堅。警察曾經是市民的鄰舍,但今時今日卻為勢所迫,成為了熱心市民企圖引爆炸彈的一桶汽油,成為了匯聚仇恨的人型眼中釘。被市民擺了上枱,他們自然覺得不服氣。
但再不服氣,他們也不可能動真格。對待民眾,他們只能小懲大戒,見血就收,即使防暴隊出動,他們也得克制自己的怒火,適可而止。事關眾怒難犯,人人也有那被塑造出來的道德底線,萬一警察打死示威者,屆時香港人忍無可忍,立即佔中也有可能,三四十萬人坐鎮皇后大道中,再多警力也會無法招架,整個世界都知道香港要變——這個直接促成香港變天的歷史責任,他們絕對擔當不起。所以,配合土共外圍組織和投共媒體的攻擊和抹黑,和爭取民主的市民周旋到底,盡量消耗民眾的元氣,為中共滲透香港社會爭取時間,才是他們的真正任務。
簡而言之,一切都是時間的問題,而警察正以拖字訣對應民眾的苦肉計。民眾想要用自己的血汗,牽動外界的同情,借刀殺己,這一招苦肉計是不失睿智的,但關鍵是警察也看得穿這個陷阱,處處提防,務求擦槍而不走火,練兵而不損兵。此之所以,一味以殘害自己為殺著的主流抗爭方式,需要得到具殺傷力的游擊方式去拉闊戰線配合,否則,處於守勢的警察得以按原有部署逐個擊破,公民只會無止境地浪費寶貴的鮮血,在失敗之中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