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耶穌佬林以諾(人必自侮而後悔之)說同性戀是罪是惡,是阻止不了支持同性戀者的人繼續支持的,因為方法根本就錯。
近來我一個朋友,他是同性戀者,遇到了抉擇關口的掙扎。他帶了他的男朋友回家,正當他們擁在床上之際,家人回來,還竟然以鑰匙解了他睡房門鎖,於是三人當場就碰個正著,面面相覷。朋友心知不妙,因為他的心態是,即使心知自己無法喜歡女人,也一直拖下去,拖到不得不面對的年紀才算,如今一下子把所有計劃堆了在面前,緊張彷徨到不得了。而他Whatsapp了我。
我除了從他的立場想像到了他的心情焦急,我當然也能想像到,那幾小時之距(他們留待晚上才再拿出來探討),對他那兩位不算開明的家長而言,有多難熬,腦裡必然湧出各樣自責和驚慌——到底是自己在他兒時造成了甚麼陰影讓孩子如此「折墮」?到底是不是自己懷孕時吃錯了甚麼?到底是不是作為爸爸的角色做得不夠完美?對壘的雙方,都不停的想方設法企圖以自己的方法解決性向問題。而我的意見是無用的,於他而言,因為他不想「出櫃」,但我也只能叫他乾脆地認。因為,差不多廿歲的你總不能說我還不知道自己喜歡甚麼所以男人也拿來試試吧,這樣也不一定能給予家人希望,而且,還是貪玩到都共倒在床上的地步。
到了晚上,他的父母,說他們這樣很「畸形」。這的確是一個常用的反同理據,就是,我看著就覺得不能接受——兩個麻甩佬在我面前擁吻,好核突,因為最是主觀,你不能說我看著難受是錯。只是,我在想,有沒有人會覺得張國榮和陳鍵鋒擁在一起,會比黃夏蕙跟八兩金擁在一起難看。所謂的審美觀,不過建築在皮囊之美之上,任何醜的不順眼的都會造成你的視覺被污染,那男跟男,女跟女,根本不是一種罪孽。
說起來,吸煙更滋擾非同路人,因為二手煙有害,而又瀰漫在空氣中。有相當多數量的事情其實無關對與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強行將自己的人權自由觀套到別人的身上企圖打敗別人的人權自由觀,是無法解決問題的,把所有非異性戀者抓去烹殺,也不會令社會和諧。煙鏟有權利在街上「做火車頭」,或在巷子裡「打邊爐」,因為法例允許他在室外地方做他愛做的事情,但不少煙民父母害怕影響自己孩子或雙親而不會在家裡吸煙,正正反映他們不想傷害自己所愛的人的心態。他們明知道二手煙對人體不好,於是到別處去,或乾脆戒掉,也等於知道,二手煙對少年青年成年老年都是不好的。煙民不介意傷害路上不相干的行人,欠缺的,只是將這種愛護推而廣之的動力。
同性戀者不正常。何謂正?何謂常?無法生育。異性戀者,也有不育和選擇不育。聖經不容許同性戀。你們那本小說也曾經堅持地球是宇宙中心,主張男權主義打壓女權。同性戀是後天病。直至現在,主流說法也是先後天皆有,而且,先後天也不重要。同性戀只在人類族群出現,所以不自然。自然界有超過四百種物種表現出同性交配,可見人類並不孤單,而恐同現象,人類更見孤單。
要反對同性戀雙性戀,可以有千萬種理由,包容,卻是最寬厚的一種態度。
其實也有不少男同性戀者只在Gay Bar和家中才做親密舉動,女同性戀者也不見得會當街的做出過火行為,本來,非同路人若果也能抹去狹窄的有色眼光,這就是可取的彼此體諒。所以,要「拗直」同性戀者,只有一個方法。如果老父老母真是保守得若你要繼續跟同性在一起會鬱鬱寡歡而死,那是他們無法選擇尊重他們所製作的那團「畸形」骨肉,若你對他們,心存有親情,便退一步,嘗試將汽水樽裡的咖啡換成汽水,讓他們老懷安慰,讓他們明白,你學懂了何謂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