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震撼人心的是,《無聲吶喊》是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
劇情相當簡單,主題就是正義不彰。南韓茂珍市內一所聽障寄宿學校學生遭受校長老師性侵犯與虐待,初到貴校的新老師孔侑和女主角揭發真相,拯救了受害孩子,還打算替他們討回公道,可是法制上的漏洞和社會上既得利益者的互惠互利私相授受,使施暴者無法得到應得制裁,最終施暴者僅獲判緩刑,而其中一名受害孩子悲憤過度,選擇了與施暴者同歸於盡。
男女主角的演出正常,三位小朋友的演技則相當厲害。首先,他們本身應是不懂手語的,其次,他們還要代入被侵犯的角色情緒之中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講述事發經過,演繹被強暴的片段,又是掙扎又是嚎哭,激動之處可憤怒,哀愁之際能黯然,可謂收放自如,無可挑剔,而且,樣子也非常討好。而奸角方面的用人亦佳,無恥Twins(校長和他的同卵兄弟)的樣子要多道貌岸然有多道貌岸然,在女廁追逐受害女孩時在天花處向下窺採那變態的神情,令人難忘,而雞姦男孩的朴老師也是一副典型淫賤相,把女孩的頭按著轉動中的洗衣機的女教師也夠陰沉,令觀眾看得更投入(也更暴躁)。
電影中的人心掙扎描得非常寫實。金錢雖萬惡,無奈其萬惡也只緣其重要。一窮二白的孔侑到偏遠的茂珍市教書,只為糊口,知情不報妨礙司法公正的學校巡邏員也是為了糊口,因為他走投無路,沒有別處收留,只得選擇蛇鼠一窩,本來代表控方的律師臨陣倒戈,也是為了糊口。一個歪曲了的社會裡連隨將人的價值觀也一併扭曲,人們會覺得「搵餐飯食」比追尋真理討回公道更重要,於是撐到最後的只有孔侑——曾經犯案的學校巡邏員拋下了道德,為了一個小小工作崗位,仕途不順的律師卸下了智慧,為了所謂的發圍成功。孔侑能夠明白那些瞎了眼的人悟不來的道理:他不捍衛受害孩子的權益,他也沒有資格當自己女兒的父親。起初,他的母親不理解他,一直勸說,他要以自己女兒為重,乖乖當份教職不要多生枝節,彷彿很中國傳統的由親及疏式將愛推開先顧好自己,總不能罵她自私。可是,後來她母親到過法院後,也變支持孔侑了。其真這也是出於自私,這個上了年紀的婦人斷不是突然博愛,只是她體會到,因為不保障這一個兒童,就必將有那一個兒童犧牲,眾生本來平等,也應守望,今日你無視別人的苦難,他日你落難,也沒有人來保護你營救你。
基督教會與教徒的不分青紅皂白極度愚昧可笑,在香港,也同樣適用。社會上充斥著無數卑劣者,以教徒身分包裝自己成為正人君子,早已見慣不怪,但電影中的他們比尋常可見的更無稽。無恥的校長並無人格分裂,根本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但為了脫罪,還能極度厚顏地高呼受他所害的兒童「誣蔑」那是神給的考驗,更荒誕的是,竟有一大群同路人為這位弟兄祈禱,希望神察覺他的無辜,憐憫他的遭遇。一個人做了壞事,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已經麻木得不覺有異,就像大陸的貪官習慣同流合污,忽然沒有黑錢在枱底來往,反而不自在。這些人所信的不是信仰,而是自己,宗教只是他們的利用工具,有需要時換一換自己的心安理得而已。
專業人士為虎作倀,枉費社會對他們投放比常人多的資源。電影中的醫生是校長那邊的幫兇,竟放棄自己的專業操守來為他掩蓋罪行,猶如一大批測量師撲出來為梁振英背書那樣令人不屑,「醫者父母心」,似乎不真。律師苦讀多年,那專業試都得花上不少心機才可通過,若無伸張正義之心,不如不要當律師,起碼少了一個有能力破壞公正的敗類。在香港在大陸,同樣有不少富家子弟或學業有成的人可藉專業人士之助來逃過法律的制裁。醉酒鬧事,非禮少女,魯莽駕駛,一句「我爸是李剛」就可以繼續如常地過,或通通後補一張精神有問題的病歷紙就可以得到法官一句「相信他的人格」然後當庭無罪釋放,在這些國度生活哪有公理,「法律面前,窮人含X」,是不爭的事實。
孔侑與女主角最後把關鍵的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交給代表律師,打算以校長偷偷錄影下來的孌童片段「煮死」他,可是最後代表律師背叛了他的當事人,背叛了自己的專業,也背叛了天理。關於孔侑與女主角的處理手法,我覺得,他們還可以走最後一步,就是將那錄像向世界公開,讓國際對南韓法院施壓以討回公道。這個級數的人能在這個圈子隻手遮天,但世界之大,國家之多,總有發聲的義人,尤其是無事不管的世界警察美國。
法治之下,必有灰色地帶,那只能靠人心匡正,伸張正義的從來是人,而非人造的律例規條。在南韓這個民主政體發達國家內,尚且有為數不少的弱細社群被傷害被忽略,左殘右缺的香港自然沒可能獨善其身,只是幸好香港畢竟是片彈丸之地,隱惡比較困難而已。只有白癡才會以此論證所謂民主和司法制度是不可取,因為若連人權和法院都欠缺,世情只會更可怕,人慾只會更失控。社會不能靠一人之力改變,即使是一群人,也未必能將它改變,但正如片末所說,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堅守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的是非觀念,不要被骯髒的社會動搖。
當霧靄籠罩之時,陽光便變得微弱,天網恢恢,沒那麼理所當然。若不公義的地方就可稱為「霧之都」,這榮譽自不可專屬於茂珍市,香港,也擁有優厚條件蓄勢待發,隨時可以分一杯羹。
順帶一提,電影中為數不多的聾啞人士都尚且敢於靜坐和向權貴掟雞蛋,不怕水車出動——只有幾十個,要抓走,是相當無難度的,南韓也有奉命行事不顧道德的「警犬」。就當在香港,人數不足一百,做出所謂過激行為,會被拘捕或檢控,那湊夠一千人,監獄也沒有這麼大容量,再湊夠一萬人,一路遞增,沒有牢獄可以把示威者全部關起,這就是眾志成城,互相保護,可是,香港的人連這份勇氣都沒有。總的來說,是好的方面也不及別人好,差的方面又比別人差一截,人家是四小龍,自己淪為四小蟲,失禮失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