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時候,我有一期,很文青,回想就覺得,做乜鳩,也會自嘲。那時故作認真,臨摹坊間文化人,找甚麼青年文學獎的得獎作品拜讀,還揭過一兩期《字花》,遂深感熱愛中文,吾道不孤,心中竊喜。見到一匹貓也可以拿得新詩冠軍,覺得可笑而得意。那段光景稍縱即去,然後我對於閱讀的興趣,就因為一冊《寂寞的十七歲》,一冊《半生緣》,慢慢轉移到白先勇跟張愛玲之上。我自然沒有讀遍他們全部佳作,也沒評論資格,但我肯定了自己從小的發現,那就是好的故事,好的字,不為時移,不為世易。
然後我,僅次於哥倫布,在自己狹窄的世界裡,還有個相當重大的發現。那就是原來全部自詡熱愛中文的人,寫出來的中文,都難登大雅之堂,甚至令人讀得耳背一熱,極為尷尬。我不理解熱衷與筆力何以永遠相對,只知道自己比較傾向揭露醜陋人性,反思赤裸現實,不矯情造作那種人,文筆犀利更佳,例如主流到爆的魯迅,未算主流的胡晴舫。我自然也沒有讀遍他們全部佳作,也沒評論資格,但我已能很堅定而客氣地講,冰心那種,柯靈那種,我不會欣賞。
近一點的,有那些專頁大受歡迎的人,也有那些獲譽為補習名師的人。功利而言,說毫不葡萄是虛假,是自欺,始終錢是實在的價值載體,like數與支持者又是錢的浮標。不過,撇除對搵銀能力的眼紅,我對他們的文筆與修為,嗤之以鼻。這也許是因為我對現代主義和朦朧詩無感,不識瘋狂散行斷句之美,但那確實不是新詩,狗屁不通,語病百出。又,我自然也沒有讀遍他們全部佳作,但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講,有學位,有文憑,不等於中文好。
話說,有一種爭拗,叫沒有盡頭。有一類人,叫酸腐文人。往往,這一切就只得以文人相輕四隻字去了結,反正不是程式,百貨應百客,找不出可以攻擊的bug。可是,其實我不太喜歡以文人自居,因為我打從心底,抗拒中文,討厭中文,即使它是我的母語,也是謀生工具,亦然。
熱愛中文,是很沉重的包袱。有熱誠,自會進學,肯進學,自有所得,驟聽總很合理,沒有bug。因此若然我說了自己熱愛,可是我往往只能用符號去加強語氣,突出語調,而寫不出感動人心,會令人一看再看,欲罷不能的中文,更無法以學位以外的言行學識去說服別人,我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別人。鑽得深了,氣勢一弱,我連我是我,我就是我自己,聲稱一切自出機杼,然後別人不會欣賞就是如同觀望黃色鴨仔一樣民智未開,都說不出口。
我更不好意思說,我的中文都是自學,然後大加吹噓,再說因為已經練成對獎項等世俗榮譽無感的深厚內功。誰的識見,不是有所付出?誰的內心,不是一匹野馬?香港公共圖書館的兒童部,也曾沒法滿足我,然而我想,這不過是尋常之事。後來,我終於明白,像張曉風那樣造作,那樣故作溫情而又偽善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有肥有瘦,有貓有狗,更是文壇的搶手貨。漸漸,我驚覺文壇與文學界,有如裝潢迫人的教會,與耶穌根本沒有關係,而活躍其中的野馬,不過是收受了十一奉獻或是政府財團捐助及馴養的駑馬。
從那天起我開始辨別前後,對於文壇,對於文學界,我失去了幻想。寫字搵食爬格仔,變得難聽過粗口。有價又有市的,值得留名與推崇的,是思想,是角度,是創意,而不只是起承轉合形式美學修飾手法。想到了自己只是三無之人,也沒甚麼不會用時也會偷的技能,也就靜了下來,甚麼也沒興趣再寫了。那時,只為應試而寫,失去了興趣自說自話。再寫,已是因為社會時事,隨心所欲,無關中文。
說起這些,主要還是因為日常,發現很多學生表達不了自己。
我常常跟他們說,不讀中國文學科,中文不好,很合理,不要沮喪。再說,錯在設計課程的人,錯在社會風氣,不在你們年輕一代。與中文沾上邊的種種,在香城,或是香城杏壇,素來都是冷手也不撿的臭煎堆。語文科走向實用,重視公文寫作,不理審美,人們盲從所謂規範中文,才是問題根源。中文不好,沒相干。
反正假如有點熱愛中文的心,想要寫詩,想要神交古人,想要漫遊文學仙境,也不過等於跑暖了人,然後靜待某盆雪水,從頭到腳澆一身。假如真要堅持,唯一理由,也只是有如黃子華所言為求自保。你有夢想,那些有夢想的人才不會迫死你。一句到尾,無聊反智非理性的事不要做,生於香港,生於此際,還是捉緊一些適生價值比較好。語文是混合文史哲的大事,價值是零,不過閒來無事會有人叫你翻譯,問你冷知識。勁,然後呢?做乜鳩。何況我也不勁。在不勁的限制下,我所選擇的,是順應經濟法則,針對考試要求,少講不卑不亢,於我無別之妄語,忠於自己,默默𢱑撈。有時連踩六七節,斗米不進,追趕進度,換到了學生那種中文有路捉——即是付錢有回報,然後我又繼續有得撈的神情,就會覺得再忙也值得。做人就是為了變忙,忙了,就能避免自己得閒反思自己做乜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