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按某家長要求,講了兩句關於她孩子的事。接過電話,一講就講了一個鐘。
在這通話之前,我早已跟我眼中的青年,即家長眼中的孩子,多次分析其家長為人,拆解局勢,要她主動去爭屬於自己的自由。然而,事態最終還是拖到了幾乎是隔空對質的地步,而負責接戰的還是我,我是無奈的。
要來的始終要來。青年說了,要家長給予空間思考,但昨晚凌晨,她還是以踩場的姿態,摸了上來,迫令青年歸家,兇神惡煞。這都怪早前青年以為按對方要求報告行蹤,割地賂秦,就可以換來自由,不聽老人言,太過天真。
我不怕跟她正面交鋒。收留青年,早料到這麼一幕。所以在開門前,我說了,你們可以入房詳談,心裡想,若然青年不願理會,大可報警。只是,青年為免事件鬧大,還是選擇了默默收拾細軟離去。
教唆他人脫離家庭這罪名,我又一次領了。我不知道自己這道破壞力,還可以持續多久,會不會江郎才盡。遇上那些自困於家長五指山之中的青年,我總是想要伸出援手,增強他們自信,改變他們觀念,好管閒事。對不健康的家庭關係視若無睹,我做不到。
這位家長認定自己的孩子受我影響,要說服我站到成年人的一邊,參與操縱權力遊戲,我自然是不願的。電話中,我說,首先,你不要再視一個已經年滿十八的人為孩子,矮化青年的主權。其次,你不要強調自己已經很包容,很開明。最後,解決問題,應當重新立約,而非含糊其詞,輕輕帶過。可惜,通話告一段落,家長仍是覺得我滿口歪理,不過勝在洗腦工夫了得,才令她那孩子成了紅衛兵。紅衛兵是她的用字,我聽了也笑到癡線。理解到我這外人權充和事,慷慨獻計,她亦無福消受,我便默然退場,任她那孩子開誠布公,往她身上直接捅刀去了。
家庭是社會建制的基礎。家長專制,是政權專制的原形。青年不反抗家長,或無法與家長取得對等地位,即擺脫不了孩子身分,即等同未能獨立。很多家長,在爭執之中,都會重複呼喊阿仔阿女這個身分。這是種潛移默化,跟極權國家總要調教人民成為好公民一模一樣。他們旨在抹煞青年的個性和對自己的認同,務求以家庭賦予的角色,這彷彿與生俱來的角色,溶解青年的頑固,而他們自己都是不自覺的。俗語「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的憂心,都是長憂者自尋的煩惱。
人長大,自然要開拓新領域,生活不可能再只得家庭,或以家庭為首要。離開家庭,是人生必經,憂心也無用。那些家長,都覺得自己會適時放手,但十居其九,都只知道加強青年負擔,而非護送青年壯烈離座。他們總說,青年缺乏危險意識,容易誤入歧途,所以他們要憂要管。他們自製一種循環論證法,先是禁止你夜歸,免生意外,到你真要夜歸時,他們就會說你向來也不會夜歸,很難放心。說不過去,他們就會堆出其他理由,試圖動之以情,填補他們論據的空洞,例如夜歸會騷擾大家休息,爸爸媽媽也想你盡早休息,諸如此類。這全是留不住青年心,只好留住青年人的怯懦表現,而他們仍然是不自覺的。
那家長是否不應管束呢?管束其實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你有沒有令人安分受教的魅力。有些人確能以身作則,令人心悅誠服的,例如要求青年上進時,自己也會手不釋卷,或是大談當年今日,惹得青年也心生好奇。但是,大多數家長都已失去,或是從來沒具備過這些可以吸引青年的魅力。青年不再是單向接受灌輸的孩子,資訊無趣無用,他們閉上雙耳是必然的。久而久之,這就造成了家長青年之間溝通漸少的局面。
說到底,親子相遇不過是一場緣份,合則來,不合則去,勉強無幸福。還原為泛泛之交,重新上路最好。若嘴上說要好好溝通,實際上卻沒有努力尋找共同話題,更沒有使青年接近自己的魅力,那彼此關係自然是難免不堪一擊的。陳腐家庭,不可能綑綁青年,因為男生女生都很外向。
而青年亦從來用不着家長的包容開明。包容開明,是專制的人才會拿來高舉的旗幟,因為開明專制仍然是專制。就像宋楚瑜選期臨近就往自己身上塗泥漿,告訴選民自己熱愛土地一樣,直是無私顯見私。手段高明的家長,自然可以馴服青年,使青年像中國人一樣,以為自己可以翻牆上Facebook已經很幸福,但手段不高明的,終究佔了大多數。
他們常在感覺自己手中寵物快要掙脫開來時,由衷慨嘆自己縱壞了對方,後悔當初勒得不夠緊,完全是錯讀現實。任何關係都是雙向的。在決裂之際,他們應該抛棄大家長心態,換位思考,明白只是孩子一直太乖巧,姑息自己的專制,才會引爆某個時刻的一發不可收。青年不自我充權和解放,養虎為患,以柔縱暴,固然是青年的責任,而家長對青年的刻意打壓和閹割,長年累月,也絕對是剝削青年自主意識的黑手。青年說了需要空間靜靜思考,家長口裡說好,行動上卻是連幾日時間也不願意等待,急得破別人家門而入。這麼一來,說好的包容開明,宣傳品上的口號,形同空文,自然立刻變得廉價而虛偽。
家長的專制,從來需要青年的配合。一條撚樣拍不響。家長壓住青年,一輪暴打,然後鬆開手,自命寬容,必須得到青年軟弱的配合,整齣教仔的戲,才會水到渠成。只要青年在遭到暴打時,哪怕只是一次,不舉高雙手,不喊Mercy Please,而是反唇相譏,要求放權,家長專制就會瓦解。權一放,就是一爭,就是撥亂反正,就是重新定義親子關係。只有重新定義,才可以使家庭長治久安。本來心平氣和,就可以在建制的框架下循常途達成共識,促進改革,但議會失效,人民就只能自救,已成常識。談判破裂,最後的破局方式難免暴烈,這全是家長一手促成,怪不得人。
有法可依則依,無法可依則亂。契約為理清大家底線而設,其精神可以令人互相尊重。紅衛兵就從來沒有這種理性。無契約,則口同鼻拗,家無寧日,因為不同人對「乖仔」或是「定性」,甚至連「客廳整潔度」的理解都不同。小至協議輪流使用擴音器播歌,也是一種互信訓練。而有契約,則紛爭減少,但必須因時制宜,容讓正在成長的青年參與締約。事關社會上一般不明文家法都像香港那套《基本法》。草擬成員,六七成跟中共有關,非黨員則親共之徒,香港人代表比例有限。換言之,這本來就是不平等條約,香港人跟有家室的青年一樣是弱者。若要自保,必須修憲,若修不了憲,就必須全民制憲。契約不立,短期內,家庭是一片平靜的,但日子一久,矛盾匯聚就會如同山洪爆發,後果不堪設想。
當事態嚴重,要求立憲不果,論述無用,青年就只能以行動脅迫。離家出走,癱瘓家庭秩序,是一途。青年走出安全區域,自然是非常態的,一如雨傘革命期間的佔領,只要成為最遲跪低的一方,勝利就在望。如果家長城府極深,會像梁振英一樣低調處理,那麼,絕食或許是個好方法。這是家長跟政府唯一不同的地方,政冷不會心痛,家長會,黃子華如是說。
中學一位姓楊的中文老師曾對我說,我這人,帶有毀滅性力量,很恐怖,好像總要破除傳統,四處搗亂。我沒有跟這位老師說的是,「老師,汝道不孤,同樣視我為邪靈異獸的人,大有人在。」我不否認,這道力可以用在更好的地方,如他們所願,好好學習,然而我沒有用在錯的地方,錯的時代。我相信青年的本質,人的本質,是渴求解放的。
在談論政治改革之前,我認為,首要做的是革除香港青年的心魔,將他們魔童化。青年甘於從俗,自然不敢衝,不敢撞,毫無魄力,魔童則不然。他們敢於換日創新天,可以起衰振隳,改朝換代,世界將因他們而變。社會不變,只因家長專制的陰霾,長期壓在他們額角上面。若連最近的一層權力結構都擊不碎,連自己的主人都做不了,走到街上,意圖擊碎外面的高牆,談何容易?自己家庭自己救,改變社會,應由改變家庭開始。